八大“最岭南”中药榜单出炉!广东将立法保护
化橘红
化橘红
广陈皮
春砂仁
这8种中药材已正式被遴选为广东岭南中药材第一批立法保护品种。对这8种岭南中药材的立法保护,已在进行中,力争7月份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
1.票选8种最“岭南”中药材
今年4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了立法保护广东岭南中药材第一批品种遴选方案——从20种岭南中药材中遴选8种予以立法保护。经过一个月的网络投票、问卷投票等方式,最终确定了化橘红、广陈皮、阳春砂仁等最“岭南”的8种中药材。
省中医药局徐庆峰局长表示,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网络投票共有108969人参与,总共收获576372张选票;国医大师和省名中医的投票,共回收186人、1488张选票;省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技术专家委员会(简称“中药学专家”)的投票,共回收18人、144张选票。
投票结束后,网络投票、国医大师和省名中医、中药学专家3个类别群体投票结果按权重4:3:3进行了统计。在征求过相关统计学专家意见后,按100张权重票计算,3个类别投票群体权重票分别为40张、30张和30张。最后按总权重票数值从高到低排序后,排名前8位的中药材品种分别是:化橘红(13.72)、广陈皮(9.08)、春砂仁(8.44)、广藿香(7.76)、巴戟天(6.45)、沉香(6.17)、广佛手(5.60)、何首乌(4.85)。
2.精确保护品种、产地和种植
在遴选结束后,接下来的立法保护将如何推进?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表示,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将坚持人大主导与委托第三方起草相结合,以岭南中药材的产地保护、种源保护、种植保护、品牌保护为主要内容,力争7月份完成法规草案起草工作。
“前一段时间,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农委和教科卫文委和有关部门一起组成了立法调研组,展开了前期的调研,并形成了立法的建议和有关的法律的框架的一些设想。”王波表示,法规名称初步定为《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重点将突出岭南特色,“这些中药材都是广东主产,‘地理标志产品’,在法规起草过程中,除了研究共性的保护措施以外,还将突出岭南地域的特色、各保护品种自身的特色,以及切合广东实际的保护制度措施的特色。这项立法是对岭南中医药产业链最前端、最根本的保护。”
除了突出“岭南味道”,立法还将特别注重精细化。法规的起草将力求“精”、“准”,把重点放在实在管用的制度设计上,“必要时我们可能对具体的保护品种、具体的产地、具体的保护措施、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出非常明确的规定,努力使所作规定精确到品种、精确到产地和种植,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3.7月中下旬提出法规案
据了解,起草小组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省人大财经委、农委、教科文卫委,省法制办、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中医药局、省农科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金融学院、省中医药学会、广药集团等12个单位和涉及中药材保护的7个地级市人大法工委作为成员单位共15人组成。
在省人大主导联合起草的同时,还将请8种中药材产地东莞、中山、茂名、肇庆、阳江、江门、湛江7个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化州、电白、德庆、高要、阳春、新会、开平、遂溪8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在保护立法中提出意见,总结在保护中药材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表示,立法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凝聚更多更广的智慧,切实把岭南中药材保护立法工作做好。
省人大表示,6月上旬起草组将拿出草案初稿;6月中旬组织专家论证和产地调研;6月下旬至7月上旬广泛征求意见并继续深入调研;7月中旬转化吸收第三方起草成果;7月中下旬提出法规议案。